理论派

忽然想到 # 8

为什么人们需要教育?

这回答往往是多样的,但是要追求其本质,说到底还是为意识形态服务。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会说是为了国家建设培养人才,是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可能会说是为自由、为信仰等等,但仔细想想为什么我们要教育人——我们知道在学校里,我们学习的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自然科学不必多说,而人文科学,以我的长项历史学来说,我们是否意识到在历史教科书中,解释性的历史要比对事实的描述更为重要?

比如对于历史上民族的矛盾问题,历史教科书本身会按照国家或者说某些人的想法来撰写,所以一直以来我们的教科书都在改变对屠杀的描述,我们把古代社会中,各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都简单概括为民族融合的问题,我们通过教科书,教育学生们要如何“正确理解”历史事件,最终培养出来的是一群只有“中华民族”意识,却没有本民族意识的汉人,和一批即可能有“中华民族”意识,又有本民族意识的少数民族群体。

我会说克罗齐实际上掌握了关于历史的真理,从我们的历史教育本能认知看,我们实际上是双标的,一方面我们反对以现有价值观去评价古人的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时刻用现代概念和价值观与批评故人——这使得我们的教育最终目的,不是培养人才——而是培养有用的人才,至于什么是有用,这也全在社会的一念之间,事实上集体,正是这种矛盾,却又自诩为正确的价值体系,把历史当成了一种没有任何原则的,或者说把自己当成了没有任何原则,却足够圆滑的毫无棱角的东西——那种实际上对人类社会毫无价值,却非常可笑的混沌之物。

可怕的是,人文科学,包括语文,本质上来说应该是没有确切答案的,因为即便是被宏大叙事锁定的马克思主义,本质上也只是一种理论,这种理论不需要科学依据,但是需要人们坚持相信,人们会根据马克思理论去改变世界,而不是以此理论来构成一种固定的、具有高度科学性的世界的本质的解释,但是我们的教育体系往往会给人文科学设定标准答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大众的历史观,便不是基于其自身对于历史的理解,而是更多的以他人的见解为自身的见解,而使得自己看上去千篇一律,毫无创新性。

为什么人们需要教育?为什么思想道德、马克思主义、近代史纲要这些非理工的人文学科的教育往往在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被称为是通识教育,但是外国人却不讲究这些?实际上并不是人们需要教育,而是某些人需要人们受教育——理论上所有人类的行为都是功利化的行为,对于善与恶,是与非的判断,也是一样的,人们接受教育,因为教育能够让人学会生存,或者工作技能,甚至让人们接受通识教育,最终会减少大部分混混、流氓、反社会人士、质疑者、批评人士……所以教育本质上都是功利的。

可以这样设想,有人会问为什么人们会有不讲是非只讲立场的想象,实际上这个问题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因为人们判断是非的标准,本质上也是立场问题,即我们会认为哪些东西对人,对社会,对我们有利,于是那些就是对的,站在高位角度看,人的任何判断都是站在人的立场,于是不是是非问题,而都是立场问题,但是立场也有差异,人类一切为人自己考虑,这是自然决定的,毫无疑义,但是人类之间也有区别,这种区别影响到了人们之间的信任与团结,所以教育就成了区分敌我的重要手段。

今天的民族主义者,受了教育,要保护和复兴传统,可是他们自己难道不知道所谓传统,很多都不是一开始就有了的,比如京剧,和相声,这都只有数百年的历史,甚至佛教本身都是外国传来的,中国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世界,所以所谓的传统并不是文化本身,而是一个开放的文化环境,中国文化的生命,即是从这里体现的,难道我们今天还能天真的认为墨守成规、迂腐老练地掌握各种看似稀奇却又要失传的传统就是对得起老祖宗么?老祖宗那套东西不也是创新来的,所以说到底,要检验中国文化和历史的生命力和活力,看的是我们今天的人还能在本土文化方面进行多少创造,要知道现在不是末世,因为历史的存在,所以今天不过也只是历史的一部分,一二百年后,一个新的创造,也能成为传统,换言之,中国文化的价值不在于过去创造了什么,而在于未来我们能创造什么——老是嘴里说这复兴,却老给人一种文化僵死之观感。这十足叫人痛心。

过去我们总是认为自己的文化很好,但是好在何处,从现实价值看,是我们的文化具有这种创新力,它需要的是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去接受和接纳异族文明——而不是永远以一种保守的态度去批判他们,不过这也要面临一种问题,就是你愿意接受外人,外人却想来武力征服你,所以这种开放也不是绝对的开放,而是保持一定警戒,实际上任何东西都不绝对,比如当我们谈到法律的时候,我们总是认为法律是严谨的,于是社会上的人们都必须要按照法律来做事——实际上并不然也。

法律的功能是什么,不是保护,而是救济,如果你说法律能保护你的安全,实际上你可能因此而产生误解,法律提供的保护有两种现实的不合理性,第一是,法律提供一种物质的保护,即通过调遣执法体系和司法体系,提供犯罪或者非法活动发生时的保护以及事后追责,后者也被称为保护。第二是提供一种威慑力,让一些有不法意图的人不去做那些事。

但是,实际上法律很难做到,真正能做到的是,且几乎是唯一的做到的是,事后的追责。比如说你可能会想到,公安、警察或者其他执法者不是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在保护大众不受侵害么?——但说到底,这种保护并不是全覆盖的,且在表现上是以人的主观意识为准的,即他们作为执法部门,有权认定谁该优先保护、谁要重点保护等等,甚至因为不能做到人人都是执法者,而无法做到对每个人实施保护,这导致一个执法者负责的人群数量往往是几万、几十万,其覆盖面就很难做到广泛,这也必然导致实际上大多数不法、犯罪行为无法被第一时间发觉。而只能等到事实上的侵害完成以后,才发挥其现实作用,即转换为司法层面的对犯罪者的追责。

倒不如说,执法者的存在,实际上提供了两种外部力量,一种是对隐性、潜在犯罪的威慑,另一种是对更广泛的普通大众的心理安全感的建构,事实上你会发现法律具有一种逻辑悖论,比如法律能规定自己的效力,宪法为什么是根本大法,因为宪法条文中直接点名了其特性: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这充分说明了学术理论与现实状况是存在差异的,法律的自指性本质上是为了完成一项逻辑闭环,法律必须要自己规定自己有效,才不会受到外部比如不同政治力量的干扰——尽管这也不是很现实,但这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即只有这样人们才会选择因为法律而遵守法律,而不是因为某些政治力量才选择相信和遵守法律。

有意思的是,我们往往会对历史上的各个时代形成一些刻板印象,历史教科书往往会告诉我们某些历史上伟大或者不伟大的朝代的各种缺点,这种东西久而久之会给人造成一些刻板印象——比如就小说证史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小说中对于某些历史人物的描写可能不是很客观,因为大多数历史小说都有攀附自己时代的特征的特征,比如《金瓶梅》,在这部书里描写了很多看似宋代,实际上是明代的风俗,有个反对以小说证史的人,对于《金瓶梅》中提到的庞春梅的故事感到困惑,发出疑问——

你是相信《金瓶梅》还是《大明律》里“良贱不婚”的规定?

 新史学被小说带偏了?——韩福东

我当然相信《大明律》,但是我也相信《金瓶梅》,对这种问题我们其实应该警惕,它们这些似乎是读过一些历史的人,大概水平也就如此了,岂不知道,文字规定是一回事,实际执行又是另一回事,通婚问题事关社会风俗,质疑者带着刻板印象认为良民不能变为贱民,贱民也无法转变为良民,似提出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便感觉自己掌握了世界真理,还信誓旦旦地问,说《红楼梦》反应清代后宫不实——话说真的有人认为《红楼梦》中所谓元妃是按照清代后妃写的?

这些问题的出现,其实反映了大众,甚至是专业文化评论人士的知识水平的缺陷,要知道,比如《明实录》屡屡记载皇帝们颁布禁制令要求民间百姓不得自行阉割,否则以不孝论处,可是当真的宦官当权时代,谁能拦得住?——如此看来,岂不是非得把历史钉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你认为古代社会中的普通人是多么多么悲惨,他就必须是悲惨的,否则他就不是古人——这个似乎与许多读了些历史却又不全读的左翼人士很像——汉人复兴汉服,有左翼跳出来就说,那不是大众穿的衣服……

试想想看,我们今天的人们在需要进行文化创作的时候,有多少人的历史信息来源正好就是那种刻板的、孤陋甚至完全是意识形态的教科书,这些人大量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以他们刻板的印象,片面的解读历史,却又造成了历史真相不断片面化,不断刻板,今天科学技术、学术理念如此发达的时代都是如此,何况古人了。在这种个情况下,我们必须要面对的是,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上大谈特谈历史如何如何的人,往往并不是真的了解历史,且大多数人谈的话题,也都是什么谁武力第一,哪个皇帝没有后代这些不需要多么高深理论研究的东西,在传播这些故事的进程中,大家却又添油加醋,结果是,作为一种信息,历史越是传播,越是不真实。而我们就越不能真实认识自我。

如果这么看的话,实际上大多数人都是生活在混沌之中,因为大多数人的知识,都是经验的总结,而不是真正的“知识”,所谓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看来,确实如此。

#历史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