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还是上帝,你还是,不用赞美我
为什么我是无神论者。
之前我已经就所谓全知全能全善的神的假说,做出了一些理论分析,并论证了所谓上帝的完美其实是人类自身理性创造的幻觉——不用怀疑,正是理性创造了完美这个词,用以构陷他们内心深处不愿意面对的深渊——人类认知体系的黑洞——虚无——空洞——无限的不可能性。而那被他们叫做神——这一点,我相信重新定义理性的康德,以及存在论大拿,海德格尔,都不能免——这就使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让我们充分认识到那些把一切赞美词奉献给所谓神的那些有理智的“人们”,其实恰是以无知之恶去构陷他们心中的神圣——我用了构陷一词,因为,那正是一种无知状态。
当然,在哲学上,康德、海德格尔的上帝毕竟不是纯宗教的上帝,多少有些差异,然而这毕竟只是话语的,或者是言语的差异,我们之前在神之不可言说中提到了神的不可言说性,但是即便如当代语言哲学、分析哲学如此发达的时代,上帝依然没有彻底从哲学中褪去身影,于是我们似乎只能不断地把上帝的空洞与非存在性揭示给世人——把他们从一个黑暗的世界中,拉拔出来——至少喘口气。
理性这个词我们之后会有详细的分析研究,不同于康德的论证,我一向认为所谓理性是并不存在的,我们所有的关于理性的认识基本上都是一种基于高级感性的幻觉,当然我们必须要说,在上帝这个话题上,理性还是有些用的——他的用处是,被用以维护神,而不是解构他,所以我们之前会以完美以及三全角度分析它——尝试让神这个由理性创造之物死于理性——当然不是尼采那种死法,但是这里我们并没有把所有话题一次性都讲清楚——原因是西方哲学里似乎不能理解无。
海德格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去理解理性,因为就我们所有生活中的事物看,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之中,受社会之集中管理,那么必然要涉及到两种概念的认知:第一是关于世界的意义,第二是关于法的成立。因为我们不难发现,在康德体系中,立法是一个常见的词汇,如道德律,本身是一种不可知但被认为存在于上帝之存在的法——当然了,正因如此,康德的一切关于社会中道德的判断,都不具有实用价值。这是康德最危险之处,就是当他设定物自体这个概念时,他就必然意识到,我们无法检验他,即便是他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然要面对一个事实,我们生活在世界之中,是无法脱离海德格尔所言的常人状态的——因为一旦人需要为自己寻找存在的理由、寻找生存的意义,便始终无法脱圈,而陷在其中。这使得即便我们表现得与常人不同,或者脱离了常人的束缚,我们依然要陷落于另一个常人圈套——大约相当于一条用肺呼吸的鱼,不得不时常跳出水面呼吸一样,尽管如此,它依然是一条鱼,生活在水里。因为世界的意义本身是一种人类认识世界的常识——这是理性的基础体现,也就是在表面上看,当我们尝试去理解世界时,我们一般会呈现出一种求知的状态——这并非完全是基于“畏”,而是让我们看上去与一般人有差别,这就使我们看上去觉醒着——然而不是,因为对世界的认知,最终只有少数人可以从其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多数人其实是在以,向他人求的方式,寻找已经被无数大众确立的,暂时被公认——即依然属于常人认知的回答,因此寻找世界的意义,虽然看上去像是一种理性的求索,实际上就是在寻找现成回答——然而这个过程对于多数人而言依然是痛苦的,所以在很多人的想象中,会梦想一个哆啦 A 梦,给自己吃一些记忆面包啥的——这甚至在常人世界构成了一种现实,但荒诞的知识过程——灌输式教育体系,实话说,这并非是一种培养或者引导人理性思考的形式,而是让大众在一套又一套的新的常人状态中,自我沉沦,也就是说,你可能不得不认识到,当你说起自己需要靠着意义才能生活,需要到处寻找意义,问那有什么意义时,你需要的回答并不可能是——实际上一切都没有意义——而是,从常人状态中拉取一套已经被无数人证明具有良好心理安慰效果的,意义——来为自己的继续存在,付出热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分明还有一个选择,即在突破常人对意义的流俗理解,直到世界的意义并非像常人所言,甚至完全没有意义——然后通过自身的不断清醒把握世界的现实真实而为自己建构一套独属于自我的意义价值体系——那才是一种具有深刻理性价值的自我实现。当然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可能更多,人是生活在社会中,我们不仅仅具有在世界之中存在的被抛性,我们也是常人世界中的被抛——我们不是一开始就处于沉沦状态,而是被抛入其中的,因此一个人自身的本真觉醒,是必然要依托于一定的对常人社会在我们身上的某些时刻的失灵——而这,必然依托于法律——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开始思考法律为什么如此而不是一味地遵循他的时候,人的理性便有了一个可能的崛起——然而我们依然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在社会中,我们所目睹的法律的发挥作用,往往是基于一种道德伦理体系的理性建构——所谓普遍理性,自然法如此诞生,却避免不了一个根本难题——普遍这个词一旦被加之于理性,理性就不与此在共在——反而失去了其自身特性,成为了常人俗套的一环,也就是说,普遍理性本身就是一种需要觉醒的遮蔽。
这是很关键的一个讨论,因为上帝与神之概念,即是一种需要常人,需要人不断沉沦,而不可觉醒本真性的存在概念——然而我们不能用存在理论去解释上帝——因为存在论并不完美,反而被认为完美的上帝,是解释存在论的——于是我们就陷入了循环——这也是数千年来,基督教长盛不衰的一个原因之一。但我们所要涉及到的话题倒不是陷入其中,而是以更加极致的元问题去理解完美与三全——我之所以说,完美是对上帝的构陷,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我们面对完美之物,如只能想到以完美一个词去赞美他,那么能说明什么——说明我们不够聪慧,以至于无法找到第二个词去形容,那反而印证了在神身上,我们只看到了其完美性,而没有看到其他——这要么是我们有病,要么就是神——完美到头了——而这,正是我们的突破点。
如果承认上帝是全知的,那么我们必然需要承认一个事实——上帝似乎知道一切,而知道,这个词所形容的状态本身却不是完美的,因为这里预设了,上帝知道的东西到头了,封顶了,他没有不知道的了——那预设了神在全知之外,已经无法超越自己,而知道全知之外的基于全知产生的新的未知——设想,一个完美的神,怎么可能无法超越自我而达到一个更完美的状态——而如果不能,岂不是它不完美了——这看上去像是搞七捻三,但,根本问题不是我们思考的形式谬误,而是,我们的语言逼使我们无法更精确地表述,所谓全知、到底是什么意思,所谓完美到底是什么意思——以至于当人用任何一个关于全知、全善、全能去建构分析时,必然会遇到瓶颈——但我之所以还是要以这种有瑕疵的言说形式去论证上帝不存在,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无论神存在与否,否是符合人类理性建构设想的——在那种情况下,人类理性所建构的神,即便是存在的——如上帝那种——他也不会是宗教中的上帝——而是哲学中的神——尽管这也仅仅只是哲学家们把自己思想的局限去框套一个完美的解释背景。
在这里我们其实做了两种表述,第一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而多数人所谓理性其实并不是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理性,而是一种常人的理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无法深刻理解自身,而只能沉浸于已有的话语模式,甚至海哥、康哥也不能避免,他们最终还是要把绝对命令、把存在的一些无法解释的问题,归因于上帝——而非梵天、佛陀、玉皇大帝、孙悟空、真武大帝等。当然了,关于全善、全能问题,其实也有很多探讨,我之所以认为我们提出的关于上帝无法造出一块他举不动的石头是有效的,而不仅仅是语言游戏,是因为,即便我们承认我们的表达是失误的,在所谓完美的上帝那里,一定有一种,打败我们的语言困境而与这个质疑完全相同的表达,也就是说,上帝他自己真的做不到——但他却做得到。
举个小例子,从逻辑上看,塑造一个方形的圆是无法想象的——这是因为这个形状是不符合现实人类的任何知识、理解的,但是对神来说,他必然能做到,那么当你说“上帝能否创造一个他搬不动的石头”无效时,你必然能想到,全能的上帝,能让这个“上帝能否创造一个他搬不动的石头”有效——基于此,悖论依然是存在的,成立的。有经院哲学家认为上帝的存在必须要是逻辑的存在——以此论证关于其全能的这个质疑不合理,但我们还是得说,任何对上帝完美、三全的设定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构陷了,而设定上帝只能做到合乎逻辑之事的设定,就更是构陷之构陷了。
哲学家绞尽脑汁,把世界上存在的恶,灌输给上帝,说恶,反而是善的表现——这种说法不值一驳,不过我们似乎要想到,像莱布尼茨这样的人物,似乎也只能想到我们今天的世界已经是上帝所能想到、能创造的世界中最好的了——这却实打实打脸了所谓全、完美,当然了即便我们预设,上帝不能创造一个完美的自己之外的另一个完美的事物(这已然是一种理论僭越),那么人类社会中的恶也不该有那么多,因为即便不是完美,也应该有近乎完美的世界,为什么所谓最好的世界,依然是现在的状态,而不是一个更好的世界——这其实已经预设了,即便上帝不能创造另一种完美,却也同时不能创造有一点点极其微小不完美的近乎完美的世界——这套理论,本身已经陷入了自我循环状态而进一步构陷了上帝。
当然,这主要是基于我对于语言的认识与理性的理解而产生的分析结果,当然了问题最终还是会回归到一个致命的问题——当我们使用语言时,我们会受到语言限制而产生逻辑自限,这就导致即便是这篇文章所说的任何内容,都不是一个完全的逻辑论证——因为从根本上看,上帝,它完全就是一个精神幻觉意义上的物自体形式——既然如此,它就属于维特根斯坦所言的那种不可言说领域,既然如此,最保险的措施,当然是选择不去说,而保持沉默——而所有关于信仰的问题,涉及到不可说的,总归要是无神论。
这个无,并不是虚无之无,也就是说不是把神虚无化,而是一种非存在之无,上帝是没有实体的,这也就意味着,要么它变不出实体,要么人类伪造了它,这导致我们只能将其作为精神思想的存在者进行研究,可如一旦上帝是存在者——哪怕是幻觉内的存在者,也就应该具有一种可以被说清楚的可能性——但却不能,不是因为没办法,而是人不被允许——通常是精神意义上的不被允许——因为精神虚幻的至高存在——是一种意义,理性。即对常人而言,是维持其存在价值的追求,即便尼采放言上帝死了,作为存在者,也具有曾在的时间性存在价值——存在者可以被消灭,可以死去,关于存在者存在的精神幻想却不会随之死去,也就是说——意识世界中维持人类存在意义的信仰幻觉尽可以不断,重复,无限递归地死掉,而关于它的“时间性记忆”却会同样无限递归地传递下去——甚至越来越成为不可描述之物的不可描述之物,物自体之中的物自体(这已然是一种理论僭越)。
既然如此,倒不如把事情简单一些,所谓不可言说,如果放到个人身上,作为表现,无非就是不做任何宗教仪式,也就是说一个人不会拥有一切的宗教经验——当然了保不齐在他死的时候,他也同样会憧憬真的有天堂,而忽然祈祷——上帝是真的。
但是,既然我们都能用所谓全能全善全知去构陷上帝,用完美去再次构陷它,何以会认为,无神论不是上帝派来挑战他自己创造的世界秩序的呢——如此一来,何必反无神论呢?
这种虚构之物,不妨放下(我不信佛,尽管他们也说自己无神论)。